精选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强调什么相结合(摘抄56句)

发布时间:2023-07-22 12:23:56 / 作者:admin

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强调什么相结合

1、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2、  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d”“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子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3、孔子的仁说,体现了人道精神,孔子的礼说,则体现了礼制精神,即现代意义上的秩序和制度。人道主义这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对于任何社会,任何时代,任何一个政府都是适用的。

4、 孔子》刚好相反,对于民众(即普通老百姓)来说“性本恶”的思想观念,而对于这些人应该以法律来约束,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为萌”,因此韩非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 对于臣子应防臣子“八奸”《韩非子。

5、《显学》,批判儒家与墨家,阐扬法治,该篇是韩非对法治思想的代表作,亦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重要史料来源。(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强调什么相结合)。

6、在这样的治理理念下,以君权为中心,君权高高在上,自然也就形成了君主专制制度。

7、韩非是韩国的王公贵族,但是他的学说不被当时的韩王所采纳。在悲愤之下,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强调什么相结合)。

8、《扁鹊见蔡桓公》,以扁鹊躲避蔡桓公写出了当时统治的残暴,被收录在鲁教版初中《语文》教材中。

9、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古人认为是阴谋学家,韩非的著作一大部分关于阴谋。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着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

10、编审:徐怀中 徐殿龙徐泽龙 李尚志李斧李银燕庄力可张杰夫 耿雁生贾随刚 尚婧 余毅

11、相对于思想家荟萃的道、儒、墨三家和政治家辈出的纵横家,法家可谓兼具了二者的特点,法家的代表人物既有思想家,也有政治家,而更多的是兼而有之。法家思想最根本的两个理论观点分别是历史进化的观点和人性恶的观点,体现前者的论述有《韩非子●五蠹》中的“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韩非子●心度》中的“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体现后者的论述有《商君书》中的“民之性,饥而求实,劳而求佚,苦而索乐,辱而求荣”,“好爵禄恶刑罚”,《韩非子》中的“喜利畏罪,人莫不然”。现在学术界一般认为法家思想萌芽于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而战国时期的政治家、改革家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思想家慎到被认为是法家思想的创立者;而作为战国末期思想家的韩非子则是法家思想理论的集大成者,同时一定程度上说,正是韩非子多年总结建构的法家思想理论体系,指导了后来秦王朝建立并统一全国的实践。后来,虽然随着秦王朝的灭亡,法家作为一个思想文化流派已不复存在,但是法家思想对后来的政治军事文化尤其是治军思想依然有着深远的影响。

12、韩非在国家政体方面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韩非还继承了荀子关于封建专制的一些思想,并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倡导者。

13、为什么两大变法差距如此之大?后来的韩非子点出了原因。

14、《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

15、  中国人惯于尊重过去经验,这个传统思维方式对中国哲学有巨大的影响。从孔子的时代起,多数哲学家都要找古代的权威来支持自己的学说。孔子喜欢援引的古代权威是西周的文王、周公。墨子与儒家辩论时,援引比文王、周公更古老的夏禹。孟子为能凌驾墨家之上,往往援引尧舜,因为他们是传说中比夏禹更早的圣王。最后,道家为胜过儒家和墨家,又请出伏羲、神农,据说他们比尧舜还要早几百年。而法家的主张与他们完全不同,法家坚持历史进化论,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这在诸子百家中难能可贵。

16、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指出: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事非”,“皆原于道德之意”。说明韩非思想源于道家,但以老子朴素的唯物主义道论与辩证法为他的“法、术、势”相结合的“君人南面之术”寻求哲学基础,而且开拓了道家的形下之道。在《韩非子》一书中,大部分内容所阐述的都是“道可道,谓经术政教之道也”。韩非以“法、术、势”皆源自对道家的政治解释,使道家的“无为”内涵从形而上落实到形而下,更加关注具体的政治与人生。

17、对于臣下,他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韩非子·八奸》《韩非子·五蠹》)所谓五蠹,就是指:学者(指儒家);言谈者(指纵横家);带剑者(指游侠);患御者(指依附贵族并且逃避兵役的人);商工之民。他认为这些人会扰乱法制,是无益于耕战的“邦之虫”,必须铲除。所谓“八奸”,就是指:1“同床”,指君主妻妾;2“在旁”,指俳优、侏儒等君主亲信侍从;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4“养殃”,指有意讨好君主的人;5“民萌”,指私自散发公财取悦民众的臣下;6“流行”,指搜寻说客辩士收买人心,制造舆论的臣下;7“威强”,指豢养亡命之徒,带剑门客炫耀自己威风的臣下;8“四方”,指用国库财力结交大国培养个人势力的臣下。这些人都有良好的条件威胁国家安危,要像防贼一样防备他们。

18、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d”“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子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

19、据《汉书●文艺志》记载,先秦时期的学术派别有据可查的有189家,4324篇著作;而据后来的《隋书●经籍志》和《四库全书总目》记载,“诸子百家”实有上千家。当然,真正流传广泛、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学派一般公认的只有十家,即法家、道家、墨家、儒家、阴阳家、名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纵横家。其中,对于当时政治格局影响最大要数法家、道家、墨家、儒家和纵横家。道家以老子、庄子为代表人物,主张“道法自然”,提倡“小国寡民”、“无为而治”;儒家以孔子、孟子和荀子为代表人物,重视伦理道德,强调忠恕、中庸、德治、仁政等;墨家的创始人是墨翟,是当时内部纪律最严密的学术团体,历代首领称“巨子”,成员在各国做官都必须推行墨家思想,所得俸禄也必须缴纳给团体,墨家思想主张“兼爱”、“尚同”、“非攻”、“尚贤”等,并认为应该顺从“天志”。上述三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大多是思想家,本人很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即便是墨家也只是通过结社来间接实施政治影响。而与此相对应的,则是“诸子百家”中最积极“入世”的流派--纵横家。纵横即合纵连横,纵横家产生于战国时期,大多数是鬼谷子的学生,以知大局、善揣摩、通辩辞而著称,他们朝秦暮楚、事无定主、反复无常,设第谋划多从最现实的政治需求出发,其中合纵派代表人物有公孙衍、苏秦,连横派代表人物有张仪,他们都是显赫一时,佩一国甚至多国相印。纵横家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并在当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却没有像道、儒、墨三家那样形成完整的思想体系。

20、  虽然我们可以说儒家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与封建专制主义思想有一定关系,但是都不如韩非讲的明确。《韩非子·忠孝篇》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把臣、子、妻对君、父、夫的从属关系作了肯定,并把三者的顺逆看成是天下治乱的“常道”。这就有了三“纲”的基本内容。加上韩非的“法”、“术”、“势”的政治主张,便使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基本上形成了。

21、  韩非子的进化历史观在当时是进步的。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

22、除了在理论方面的著述之外,我国历代杰出的军事家、将领们在以法治军过程中,往往也是以身作则,秉公执法,赏罚分明。曹操征战中原多年,麾下将士虽然有“红袍队”(曹氏宗亲)和“绿袍队”(非曹氏宗亲)之分,但是在对待赏罚的问题上,曹操却可以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对待有功的将士,即使不是曹氏宗亲,曹操也一样给予奖励提拔,而且绝不低于曹氏宗亲,例如李典、乐进就都是从普通士卒提拔起来的将领,即使如徐晃这样的降将立了战功也一样得到重用;相反,对待犯了过错的将士,即使是曹氏宗亲,曹操也一样施以惩罚,只是在程度上稍轻一些,例如即便曹操本人践踏了庄稼,亦“割发代首”,以示与将士们赏罚一致。诸葛亮“六出祁山”,北伐中原,在治军生涯当中,严于律己并且严格执法,留下了“挥泪斩马谡”之后又勇于承担责任的美谈。南宋著名抗金将领岳飞,运用法纪严格约束军队,坚持“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不仅得到了百姓们的拥护,也提升了军队的战斗力,做到了令行禁止,因此取得了军事上的一系列胜利。

23、尤可称道的是,韩非子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治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4、  韩非主张以法为教,意思就是除了制订法律以外,还必须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运用法律,使整个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出处《韩非子·五蠹》:“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

25、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26、庄子继承发展了老子的思想,认为“道”是客观真实的存在,把“道”视为宇宙万物的本源。他说:“道之真以修身,其绪余以为国家,其土苴以为天下”。

27、法治改革,独尊法家,这是韩非作为法家代表的精髓所在,提出了法、势、术相统一的“法治”思想体系,假若不重视“法”,国家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28、  (感悟)出自《韩非子·难一》篇。大意是,欺骗性的自我吹嘘,不要很长的时间就会被识破;掩盖真相弄虚作假,不要多久就会被揭穿。 

29、韩非子的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论”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30、法家不同于纵横家,在于有着完整的思想体系;而法家又不同于道、儒、墨三家,在于法家代表人物积极投身于政治活动,准确说就是变法图强,因此法家在当时就不仅仅是一种学说,更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运动,这也就决定了在先秦的诸子百家中,法家对当时的社会进步和时代变迁发挥了最积极重要的作用。事实上,由于春秋早期的管仲时期法家思想的萌芽已经产生,因此整个春秋战国时期的治国理念或多或少都已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同时,由于春秋战国时期文武分职并未完全定型,作为贵族阶层的卿、大夫还没有太明确的分工,常常是平时管理政事,战时带兵打仗;并且由于战争频繁,使得军事成为当时治国的第一要务,因此在这一时期,治国和治军之间并没有形成十分明显的区分,而治军理念也同样深受法家思想的影响。产生于这一时期的著名兵书经典《孙子兵法》开篇就写到:“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其中“法令孰行”、“赏罚孰明”都体现了军队法治的思想。在当时,以“周礼”为核心的旧秩序逐渐瓦解,而法家思想所倡导的新秩序正在形成,体现在当时的治军理念中就是“礼”与“法”相结合的思想,例如《司马法》中提到:“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法家代表人物吴起在《吴子》中强调法令明,赏罚信的同时,也提出:“制国治军,必教之以礼,励之以义”。通过“律”和“法”来治军,除了体现在这一时期的治军理论中之外,也贯穿在军事家们的治军实践当中:兵家是诸子百家中将实现军事目的当作第一目标的思想流派,代表人物孙武在练兵时,仅因一次军训成绩不理想,就凭“已明而不知罪者,吏士之罪也”将两名宫女斩首的做法,虽然有失草菅人命;春秋末期著名军事家司马穰苴因“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将监军庄贾斩首更难免有借“执法”清除异己之嫌疑,但是,在当时“礼崩乐坏”、人心散乱的时代背景下,由于旧秩序“礼”的缺失,这些看似偏激的做法恰恰对于建立新秩序“法”的威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1、杨树山   陈杭军谭琦 付有志  朴龙  刘淅萍呙长模 胡显发 陈伟 张伟伟 王华彬 刘燕陈霞  陈蜀蓉 陈泯 李景艳 王淑清  苑冲 翟筱旭 莫爱新 陈奇智 张青之 张新凯 张欣 樊秀云

32、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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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墨子的思想主张: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

35、孔子主张:1)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是“仁”和“礼”,

36、  韩非子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难者》),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的论点。

37、法教是与礼教相对立的。在秦未统一六国时,秦孝公就同商鞅、甘龙、杜挚三大夫讨论正法之本,商鞅掌握秦国政权后,便强调以法制取代礼治。所谓知者作法而贤者更礼(《商君书·更法》)。他还写了奏书,陈述明主忠民产于今世,而散领其国者,不可以须臾忘于法(《商君书·慎法》)。

38、韩非子论著的核心政治思想就在于法、术、势的结合,而这一点则是源于吸收了法家各位前辈的不同思想。韩非子之前的法家,虽然没有像儒、墨两家那样出现明显的派系分别,不同的代表人物却也有着重视法、术、势的区分。商鞅重视“法”,主张“壹赏”、“壹刑”,“壹教”,崇尚依法度,废私仪;申不害则重视“术”,认为“为人君者操契以责其名”,“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主张国君应该掌握“循名责实”的监督、任用、考核臣下方法,并且通过“术”来加以应用;慎到“由道而法”,由“学黄老道德之术”的“无为而治”,进而认为“治国无其法则乱”、“为人君者不多听”,重视“法治”、“君权”的“势”的作用。到了韩非子这里,对应道家“无为而治”的“势”,为了克制孙氏之儒所认为“人性恶”而指定的“法”,将名家的“名实”理论付之于实践的“术”,被有机的结合在一起。韩非子认为,单凭商鞅之“法”,则“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最终法治难以推行;单凭申不害之“术”,则“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会导致法治的混乱;单凭慎到之“势”,则“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会导致“应慎子者”“便治而利乱”,无法解决单纯“势治”的矛盾,因此需要通过“法”达到“抱法处势则治”,弥补“势”的不足。因此,韩非子认为,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势”即国君的“权势”是核心,而“法”和“术”则是维护这个核心的两种不可缺少的手腕。他指出,国君应该依赖权势“君持柄以处世,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凡明主之治国,任其势”(《韩非子●八经》);同时要重视“法”的地位,严法治,明赏罚,“以法为本”(《韩非子●饰邪》),“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韩非子●难一》,“有过不罪,无功受赏,虽亡不亦可乎”(《韩非子●内储说上》);还要注重“术”的运用,“术者,因任而设官,循名而责时,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韩非子●定法》),“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君无术则蔽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无皆帝王之具也”(《韩非子●难三》)。

39、韩非子作为战国末期的大思想家,不仅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同时在他的著作中,也吸收了当时各家各派的学说思想。在《韩非子●主道》篇中,就论述了“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体现了道家认为“道”是事物的根本且无形又无处不在的思想;又指出:“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明君无为于上,群臣悚惧于下”,反应了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韩非子师从荀子,而荀子虽属儒家,但是在人性观方面却不同于孟子的性善说。而是认为人性本恶,因此荀子和孟子在儒家中分属“孟氏之儒”和“孙氏之儒”两派。韩非子则继承了“孙氏之儒”的“性恶论”,认为人人都有“利欲之心”,追求名利是人的本性。在诸子百家当中,名家是一个与法家对立的思想流派,以辩论“名实”即概念和指称的事物之间关系为中心,以善于辩论而闻名,常常借着辩论“刑(形)名”的关系来反驳法家思想,代表人物有公孙龙、惠施、尹文等。而韩非子虽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却也在著作中多次借用“名实”的说法,如《韩非子●定法》中提到:“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韩非子●功名》中提到:“名实相持而成,形影相应而立”,《韩非子●奸劫弑臣》中提到:“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这里应当注意的是,韩非子在这里并非是对道家、儒家还有名家思想的继承和发扬,而是借用上述各家的观点来论证实施法家思想的必要性。为了实现君主“无为而治”的“道”,而同时又面临着群臣和百姓的“性本恶”,那么就需要明确“名”“实”相符,通过“奉公法,废私术”、“奉法者强”来实现“国富兵强”的“明君之道”,归根到底就是要运用“法”来治理国家和军队(在当时治国和治军的界限并不像后是那样明确)。因此,不同于道家重视对“道”本身的追求,韩非子更重视“无为而治”的“治”的效果;与荀子主张恢复用“礼”来约束人性所不同,韩非子主张通过确立并严格执行“法”来惩恶扬善;原本属于名家思想的“刑(形)名”之说,经过韩非子的论述被赋予了法家色彩,而至于在后来竟成为传统文化中的一个法学概念。此外,诸子中的其他各家对韩非子思想的形成也有着影响,并且在他的著作中也有所体现,不再赘述。

40、孔子建构了完整的“德道”思想体系:在个体层面主张“仁、礼”之德性与德行。德道思想体系是以性善论(“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为基础。

41、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扩展资料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42、韩非子反对天命思想,主张天道自然。他认为“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万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内之物,恃之以成”韩非同时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这个哲学概念,并论述了它与“道”的关系。他认为,“道者万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理”在韩非看来,就是事物的特殊规律,人们办事应该尊重客观规律。

43、是以其民用力劳而不休,逐敌危而不却,故其国富而兵强;然而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

44、  韩非主张社会历史进化论,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当代必然胜过古代;人们应该按照现实需要进行改革,不必遵循古代的传统。韩非子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45、亦可功成弗居(功成身退),在历史长河中每当灾世来临之时,道家人物以一身浩然道气挑战灾难乱源,诛邪卫道,拨乱反正,也因此激荡出众多脍炙人口的传奇篇章。

46、韩非子著作吸收了儒、墨、道诸家的一些观点,以法治思想为中心。他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被称为法家之集大成者。

47、韩非子的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论”的概念。

48、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

49、  韩非主张社会历史进化论,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当代必然胜过古代;人们应该按照现实需要进行改革,不必遵循古代的传统。韩非子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50、韩非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

51、由于借鉴了先秦诸子各流派的思想精髓,又整合了法家内部的不同思想,韩非子的思想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家理论体系,而这一理论体系的产生对推动当时的时代进步尤其是军事方面的进步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军事实践领域,韩非子的思想体系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指导,在军事理论领域,韩非子的思想体系对当时的很多军事著作如《尉缭子》等产生了很大影响。秦国经历了商鞅变法之后,一直遵循法家思想,整顿户籍,奖励军功,重农抑商,相对于没有变法或变法不彻底的其他六国,在治国和治军方面显得更有效率,秦国的国力也由起初在战国七雄中相对较弱变成最强,充分体现了韩非子“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思想。而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更是将韩非子的政治理想发挥到了极致,而统一过程中韩非子“法、术、势”相结合的运用无疑赋予了秦国军队更高的作战效率。这一点在当时秦国著名军事家、将领尉缭子的著作中便有所体现:《尉缭子●制谈第三》中“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体现了“势”的作用,《尉缭子●重刑令第十三》中:“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坚矣”体现了“法”的约束,《尉缭子●攻权第五》中“爱在下顺,威在上立。爱故不威故不犯。故善将者,爱与威而已”、“信在期前,事在未兆”则体现了“术”的运用。

52、《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53、韩非子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韩非子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韩非子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著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就是实践。韩非认为,不经过实践(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

54、韩非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 中古 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55、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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